作者 | 张明湖 三赢律说
前言:今天海口国际免税城正式开业,刷爆朋友圈,尤其是现场排队购物的场景让人震惊!但是,笔者想借此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提醒某些人“代购”有风险……案例选自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典型案例1《王某等3人走私普通货物案》。罪与非罪,你分清了么?
近几年,海关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套代购”行为。海南岛境内的免税商品属于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行为人走私代购岛内免税商品,未经海关许可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在境内销售牟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总结起来就是几个特征:以牟利为目的,招募他人,或者购买他人免税额度,以他人名义购买离岛商品提货后,再邮寄转售;往往呈现有组织,职业化、高频化且数额巨大。一旦认定该罪名,可能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且可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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