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杜兰特、C罗此次离队风波的实质就是契约精神的缺失
虽然无法看到两位巨星所签订的合同具体条款,但是从诸多的报道来看,毫无疑问,他们身背巨额合同,却通过向球队施压的方式试图跳出合同,已经明显构成违约。据悉,杜兰特在经历了赛季中哈登离队,搭档“兼职球员”欧文疫苗事件以及续约闹剧后,对篮网队的前景心灰意冷,于7月1日向球队主动提出交易申请,并指出意向下家有太阳、热火、76人等强队,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杜兰特的风评也一下子从NBA仅次于詹姆斯的千年老二,直接被评论为“连老詹的尾灯都看不到”的球员。我们撇开对球员本身的喜欢与否,杜兰特的这一做法,确实会为其职业生涯蒙上一层阴影。按中国人的老话说,做事之前先做人~杜兰特的做法确实极其不厚道:篮网队在其重伤休息整年的情况下围绕杜兰特与其指定的搭档欧文打造阵容,教练也是按杜兰特意愿用的纳什,期间又付出巨大代价签约曾经证明过的好搭档哈登。然而,杜兰特在经历了季后赛被横扫的耻辱之后,选择了让所有人都难以理解的方式,向老板施压,申请再加盟另外一支有竞争力的球队。如果你是老板,用这样的一位员工,蔡崇信的前车之鉴你是否应该掂量一下呢?
C罗其实是笔者很喜欢的一位足球巨星,励志的典型。当他向曼联队提出离队申请时,很多人将其称之为足球界的杜兰特。虽然都是违约,但笔者认为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区别。首先,C罗重返曼联,但无论从战术地位、教练安排,还是舆论层面而言,C罗在曼联得到的信任与尊重,对比于其在该领域的地位,是并不相称的,甚至整整一年都饱受非议;笔者甚至认为C罗离队,哪怕背负骂名,也应该勇敢走出这一步。
举个也许不是特别恰当的例子吧!这情况就如同婚姻,结婚就是缔约的行为,离婚就是违约的行为。那是不是所有的人结婚都不能离婚,或者说所有人撕毁婚约都被定义为“渣男”呢?显然不是。在诉讼离婚中,法官最终还需要去判断双方是否真正“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并且还需要设置一段冷静期。这也说明,西方虽然重视契约精神,但违约只要有足够的理由,并且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并非不被允许的。因为,违约条款,也是属于双方契约精神的一部分。当然,竞技体育领域,除了契约精神,职业精神同样也非常重要。从职业精神上来说,无论杜兰特还是C罗,其实真不应该受到过多的抨击。了解杜兰特的都知道,他为什么负伤,而且所有人也都有理由相信,就算不能如愿交易离队,只要站在球场上,他仍然是那个死神;C罗在这方面就更不要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