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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刑辩律师张明湖:技术辩护达成强制猥亵罪二审大幅度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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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明湖律师来源:原创


原创 张明湖律师 三赢律说
2025年07月11日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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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张明湖 三赢律说




引言:

时常听到一些声音,认为律师只有做到无罪辩护才能体现价值;其实这前提首先就是当事人确实是被冤枉,无论是过度夸大还是贬低律师言论都不可取。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永远是最基本的标准;这个基础上争取量刑公正与定罪准确才是律师所捍卫的司法公正核心要义。近日,北京市盈科(茂名)律师事务所张明湖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一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强制猥亵罪二审案件,通过精细化量刑辩护与程序性权利维护,推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实现了个案公正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双重突破。本案不仅彰显了专业刑事辩护在保障人权中的关键作用,更为同类案件的量刑规范化提供了实践样本。







1.案情概述:






本案被告人吴某因涉嫌在校园内对三名未成年女学生实施强制猥亵行为被提起公诉。20237月,吴某通过招聘暑期工形式,安排被害人李某铭(案发时18岁)、吴某妍(15岁)、李某微(16岁)在茂名市某高校宿舍区从事保洁工作,其间实施猥亵行为。一审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吴某认为量刑过重,委托张明湖律师提起上诉。作为同一律师团队,张明湖律师在一审阶段已提出从轻量刑意见,二审阶段通过深入分析案情,精准把握量刑改判空间,最终推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有期徒刑二年。



2.辩护策略:







张明湖律师团队确立"三位一体"辩护体系:其一,通过电子数据证据链还原犯罪现场,证明吴某存在主动终止犯罪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其二,引入心理学专家辅助人,结合被告人与被害人关系特殊性,论证其主观恶性显著低于同类案件;其三,系统梳理茂名地区近三年性犯罪判例,形成《量刑均衡分析报告》,证明一审判决量刑偏离司法惯例。二审庭审中,团队重点强调自首情节、赔偿谅解及社会危害性评估,促成法院采纳"原判决量刑不当"的改判依据。




3.三赢说律:






本案改判凸显三大实践价值:其一,量刑辩护精细化趋势,通过犯罪形态认定、社会危害性评估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推动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其二,电子证据的革命性作用,手机定位数据、聊天记录等新型证据形式,在还原犯罪现场、论证主观心态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其三,恢复性司法实践创新,通过心理干预赔偿、社区服务等措施修复社会关系,为性侵犯罪案件处理提供新思路。本案终审判决文书案号202409刑终154号,可供司法实务界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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